有关待遇
1.新生入学后,经复查复审合格,由第二炮兵工程大学按总参谋部、总政治部有关规定,办理参军手续,成为现役军人,家属享受军属待遇。学校给所在县(市、区)人民武装部和新生家庭寄发《参军证明书》,以此作为军属证明。新生军龄自入学起算。
2.在校期间享受供给制军校学员待遇,统一着军装,学习、文化用品、被装、食宿、看病就医、生活津贴等费用按照标准统一由军队供给。每年有寒、暑假各一次,按照规定每年报销往返车船票一次。
3.学员经毕业考核合格后,按照规定发给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,提拔为军队专业技术军官或指挥军官,分配到基层部队、科研单位、有关院校,从事指挥、技术、管理、科研及教学工作。第二炮兵工程大学的应届毕业生可报考本校的硕士研究生。
四、联系咨询
招生办公室电话:029-84744019 029-8473941(录取期间)
传 真:029-8473941
联系人:陈干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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